物随人长久,人因物存怀——以法律为标尺,探寻文物活化利用与多元保护的边界

作者: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常务会长 包蕴田

 

引言

当代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持续面临新的舆论矛盾与实践难题。近期,一名海外艺人佩戴古代金质配饰公开亮相,引发大范围网络讨论。社会舆论分化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部分文化研究者基于专业认知提出质疑,认为古代文物不宜作为时尚装饰进行公开展示。另一部分行业从业者与文化传播者持支持态度,认为合法古器物的公开亮相,能够拓宽古代工艺文明的国际传播渠道。

本次舆论争议的核心,并不在于这件配饰本身的归属问题。这件器物并非中国文物,但这场争论折射出行业共性议题:社会大众、学术圈层与行业主体,对古器物与文物的保护标准存在显著认知偏差。目前,社会各界尚未对文物“保护”与“利用”的边界,形成统一、稳定、法治化的共识。

本次事件中的古代金质配饰,拥有完整、合法的溯源链条。这件器物流转流程符合行业通行规范,所有权权属清晰明确。使用者的佩戴行为,未对器物本体造成破损、腐蚀及结构性损伤,也未改变器物的历史形态与原始价值。即便该器物不属于我国文物范畴,这场舆论争论依然具备极强的行业参照意义。这件古代器物依托国际公开舞台完成跨文化传播,让海外民众直观感知古代金属工艺的审美高度与技术水准,充分展现了合法古物公开展示所具备的文化传播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利用工作。总书记明确要求全社会推动文物活化利用、促进文明交流互鉴,扎实守护、传承、展示中华文明的优秀成果。总书记同时确立新时代文物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导向。国家顶层设计始终兼顾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持续引导文物资源深度融入当代社会生活。

当前文物行业的突出问题,集中体现为评判标准混乱。部分社会群体习惯于以个人伦理认知替代法定规范,以单一学术观点约束全行业市场化行为。学术层面的主观判断可用于专业研讨,但不能直接套用在公共治理与行业评判当中。文物行业的所有从业行为,都必须以成文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作为唯一刚性评判标准。

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国内核心法理依据,以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财产保护公约及多国通行文物管理制度为国际参照。本文结合行业一线实践经验,系统梳理文物双轨保护体系,清晰界定法律边界与学术边界,重塑民间流通与社会收藏的正向价值,明确行业商会在多元保护体系中的核心职能,为社会文物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提供可落地、可验证、可推广的行业思路。

一、双轨共生:文物保护不能局限于馆藏封存,社会化活化拥有坚实法理与实践根基

普通民众及部分业内从业者,对文物保护工作存在固化认知误区。多数人片面将文物保护等同于库房封存与永久馆藏,默认文物禁止流通、禁止公开展示、禁止生活化应用。这种认知大幅压缩了法律界定的“合理利用”范畴,割裂了文物与社会生活的关联,弱化了民间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合法地位与现实价值。

国家顶层论述,已明确文物的社会属性与时代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中华民族的基因与血脉,既记录历史样貌、影响当代发展,也关乎文明未来传承。总书记明确要求,全社会要激活三类文化资源,即收藏在博物馆中的文物、分布在土地上的文化遗产、记录在古籍中的文字典籍。国家文化发展的核心思路,始终鼓励文物突破封闭存储状态、走进大众视野、参与文明传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确立“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十六字工作方针。该法律明确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依法保护公民合法的文物收藏、展示与研究行为,未对民间文物的合规流通、规范展示设置禁止性条款。

纵观中华文明传承历程,国内文物存续始终依托两条并行且互补的保护路径。第一条是国有文博机构主导的专业化馆藏保护,公立博物馆、考古院所、文物研究机构,主要承担国宝级文物、出土文物及重点文物的长期保护与深度学术研究工作。第二条是民间社会主导的活态传承保护,历代传世文物依靠民间家庭、收藏群体、行业商号代代养护、有序流转,得以绵延存续。

历史事实充分印证这一发展逻辑。古代官方仓储体系的存储与养护能力有限,叠加历代战乱、灾荒、政权更迭等历史因素,大量民间器物无法依靠官方体系完整留存。民间收藏群体的持续养护与有序传承,让海量古代器物跨越历史变迁保存至今。现阶段国内存量庞大的民间文物资源,更无法单纯依靠公立机构完成保管与养护,民间保护体系既是国有保护体系的重要补充,也是中华文明永续传承的社会根基。

海外艺人佩戴合法古代器物参与国际展示的案例,充分印证了社会化活化的实践价值。合法古器物的合规公开展示,在不损伤本体的前提下,能够有效拓宽文化传播范围、搭建跨文明对话桥梁。这一案例也为国内文博行业提供启发:在严守法律底线、保护器物本体的前提下,合法文物拥有多元活化、对外传播的广阔空间,能够助力实现文明交流互鉴的国家文化战略目标。

文物利用行业需要清晰区分两类保护对象与保护模式。第一类为文物原件,必须坚守审慎使用、本体优先的保护原则;第二类为传统工艺技艺,必须坚持持续传承、创新升级、广泛推广的发展思路。原件保护与技艺传承互不冲突、相互赋能,共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长期深耕民间文物服务领域,持续打通馆藏资源与民间资源的交流互通渠道,常态化组织合规民间藏品联展,普及文物预防性保护知识,推广科学化器物养护技术,培育非遗修复专业人才,推动双轨保护体系深度融合,为民间文物拓展充足的保护空间与活化场景。

二、恪守准绳: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是文物利用评判的唯一刚性尺度

法治规范是文物行业治理的根本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具备法定强制约束力与公共公信力,学术观点、个人审美仅具备专业参考价值,不具备行业约束效力。文物行业发展,必须严格划分法治红线与学术讨论的边界,杜绝标准混用、尺度错位的问题。

国内法律体系已清晰划定文物违法处置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严厉打击四类文物违法行为,分别是文物盗掘、文物走私、禁止流通文物非法交易、故意损毁文物。国家执法机关对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常态化高压整治态势。

同时,法律明确保护公民合法的民间文物从业与收藏行为。公民可依法持有来源清晰的传世文物,依规开展收藏品鉴、室内陈设、学术研究、合规艺术展示等活动。上述行为具备完整法律正当性,理应获得社会包容与行业尊重。

当前舆论乱象的核心成因,在于评判标准混用错位。文物保护的观点评判属于主观认知范畴。不同学者拥有不同的审美标准、保护理念与使用底线。多元观点是正常的学术现象,能够推动行业深度思考,但不能直接转化为统一的行业规则。

部分舆论存在越位倾向。部分群体将个人学术观点公共化,将个人观点认知凌驾于法律之上,为合法经营、合法收藏增设法律之外的门槛。这种现象会压缩合法市场的生存空间,打击民间藏家参与文物保护的积极性,阻碍文物活化创新的正常发展。

国际文化遗产规则,同样坚持法治优先、合法包容的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也是不同文明开展交流互鉴的重要载体。国际社会的主流理念,支持合法文化资源的跨国展示与平等交流。

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是全球文物治理的核心文件。该公约管控目标清晰明确:重点打击文物非法掠夺、非法跨境走私、非法所有权转让行为。公约并未限制合法古器物、合法文物的正常展示功能,也未禁止合法器物参与艺术应用场景。

欧美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具备长期参考价值。多数西方国家认可私人文物所有权的合法性,允许合法文物参与公开展览、艺术创作乃至时尚展示。国际治理的统一逻辑十分清晰:国际规则严厉约束非法流失文物,同时充分包容合法文物的多元利用形式。

脱离法律框架开展个人观点审判,会给行业带来实质性伤害。持续的舆论争议造成行业预期不稳定,大量合规藏家产生观望心态,许多民间藏品选择长期闲置封存。闲置文物缺少常态化专业养护,会加速自然老化,甚至产生不可逆损耗。这种导向,背离文物保护的根本目标。

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承担行业普法与行业引导职能。商会持续向全国从业者普及文物法律知识,解读国际公约的核心精神,引导行业建立法治化评判思维,区分学术观点与公共治理规则,疏导极端舆论,持续维护行业稳定发展环境。

三、正本清源:合法文物流通、理性文物消费是文化传承持久内生动力

社会大众对文物市场存在普遍误解。多数民众认为文物流通等同于过度商业化,文物消费等同于破坏文物资源。行业一线实践可以证明,合法流通与理性收藏,是文化传承的重要内生动力。

普通民众的文物收藏行为,具备积极文化意义。民众的收藏动机源于文化喜爱,收藏过程伴随历史学习、器物养护与文化研究。民间收藏行为可以丰富大众精神文化生活,壮大全民文物保护队伍,契合国家提出的合理利用政策方向。

合法文物市场拥有不可替代的社会价值。规范市场可以汇聚民间社会资本。社会资本能够支撑民间展览、文物学术调研、器物修复、非遗技艺传承等相关工作。市场机制可以培育大量民间保护力量,夯实全民保护的社会基础。

国家治理工作需要坚持精准施策原则。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文物非法乱象,但不能全盘否定合法市场的正常功能。治理工作需要区分非法交易与合规流通,区分恶意破坏与正常利用,避免一刀切的粗放管理模式。行业发展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文物市场与非遗传承存在深度联动关系。市场需求能够带动文物修复、传统器物仿制、传统工艺复刻行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保护的传统技艺,依靠民间市场获得稳定生存空间。民间市场为非遗技艺提供就业场景与传承土壤,技艺传承反过来提升文物保护质量,丰富文物活化形式。

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持续推进行业规范化建设。商会牵头制定多项行业团体标准,统一文物鉴定行业流程,规范文物交易经营秩序与展会交流运营模式,常态化开展合规培训课程。商会引导从业者坚持理性收藏、合规经营,持续搭建民间展览平台与交流平台,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物养护事业,持续净化行业生态环境。

四、拓宽视野:破除单一保护思维,包容法治框架下文物多元活化场景

文物活化利用的形式具备多样性,活化利用的范围具备开放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鼓励多元文化服务模式。文物活化场景包含多种合法形态:博物馆固定展览、文旅融合项目应用、民间家庭陈设、合规艺术跨界展示、学术研究与科普传播、非遗复刻与文创开发。多种模式共同构成完整的活化体系。

艺人佩戴古代配饰事件引发的争议,暴露出单一固化的保护思维。部分群体只认可馆藏封存模式,否定所有生活化、社会化、国际化的创新形式。这种思维会限制文物传播路径,削弱文物公共价值,阻碍新时代文物活化创新实践。

文物活化工作必须坚守底线原则。所有主体必须坚持本体保护优先。任何主体不得私自拆解、改造、损伤文物,文物的历史形态与原始结构必须得到完整保护。在严守底线的基础上,社会应当包容多元创新形式,鼓励合法文物走进生活场景,支持合法文物参与国际传播。

国际文化行业拥有成熟的活化经验。合法私人文物参与时尚展示、艺术融合、跨国展览,属于国际常态。国际公约的管控重心是非法流失文物,不会限制合法持有人开展文化传播的相关行为。文明发展的动力来自交流与交融,中国文物行业需要更加开放、自信、包容的发展视野。

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主动创新行业发展模式。商会积极推动文物资源与艺术行业、文旅产业、文创产业深度融合,积极组织国内外行业交流活动,推动合法藏品参与国际合规巡展,依托民间行业力量,落实文明交流互鉴的国家文化任务。

五、协同共建:构建多元全民参与的文物保护新格局,发挥行业商会枢纽价值

新时代文物保护体系,是多方协同的系统工程。政府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文博机构承担专业保护责任,行业商会承担自律与服务责任,市场主体承担合规经营责任,民间藏家承担日常养护责任,社会大众承担文化传播责任。多方主体需要统一标准、同向发力、凝聚合力。

全社会必须确立统一的文物评判基准。所有文物相关行为的判断依据,必须来自《文物保护法》与中国签署的国际公约。公共舆论不能以个人观点替代法律标准,行业评价不能以主观伦理替代制度规范。

行业治理需要坚持精准化、差异化思路。执法机关持续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社会机构持续畅通合法流通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社会发展需要平衡严格监管与创新利用的关系。

社会各界需要明确学术讨论与公共治理的边界。专家学者可以自由开展伦理研究、发表多元观点。公共治理工作不能盲从单一学术观点,不能增设法律之外的限制条件,必须保持稳定、公开、法治化的执行标准。

国家需要推动公私保护机制协同发展。公立文博机构需要开放交流通道,对接民间收藏资源。社会行业需要推动民间藏品合规巡展,推动原件展示规范化,推动非遗技艺系统化传承。公私互补能够完善全社会的文物保护链条。

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在行业体系中,承担不可替代的枢纽功能。商会是政企沟通的核心桥梁,持续收集行业真实诉求,向主管部门反馈行业难点,协助国家优化社会文物治理政策。

商会是行业自律的核心主体。商会持续完善行业团体标准,搭建行业信用体系,整治制假售假乱象,规范交易秩序,弥补基层监管的延伸短板。

商会是人才培育与科普传播的核心平台。商会常态化开展法律培训、鉴定培训、文物保护技术培训,持续普及正确的文物保护理念,提升从业者专业能力。

商会是产学研协同的核心载体。商会联动高校科研机构、文博专家团队与民间收藏力量,持续推进保护技术研究,完善鉴定标准体系,推动传统技艺创新升级。

商会是中外人文交流的民间窗口。商会组织跨国行业研讨活动、合规藏品国际巡展活动,推动不同文明平等对话,助力中华文化对外传播。

商会整合零散的民间保护力量,将个人自发行为转化为系统化、常态化、专业化的社会保护力量,让民间力量成为国家文物保护体系的稳固支撑。

六、结论与展望

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需要摆脱封闭固化的保守思维,建立法治化、多元化、开放化的全新认知。合法市场流通、理性民间收藏、大众文化消费、合规艺术跨界,都是现代文物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元模式共同支撑中华文明的长期传承与持续传播。

文物行业发展必须坚持法治优先原则。社会各界必须厘清法律底线与主观伦理的区别,社会治理必须杜绝层层加码与舆论越位。行业发展需要平衡保护与利用、官方与民间、本土与国际的关系。公立文博机构承担专业骨干作用,民间社会力量承担主体根基作用。

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将持续发挥社会组织纽带价值,持续打通政策落地的基层通道,凝聚政府、文博机构、市场主体、民间藏家的多方合力,持续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行业发展格局。

未来行业发展将严格对标国家顶层指示精神,长期坚持保护第一、有效利用、文明互鉴的发展方向。行业依靠法治守护文物安全底线,依靠活化延伸文物价值半径,依靠交流扩大文明传播格局,努力实现文物长久保护、代代传承、永续活化。行业持续推动世界文明平等交流、互学互鉴,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